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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註冊組 - 學生專欄 | 2023-09-21 | 點閱數: 383

一、轉知「財團法人新北市靈鷲山慈善基金會第21屆靈鷲山普仁獎」

()報名簡章可於靈鷲山普仁獎官網下載:http://puren.ljm.org.tw/index.aspx

()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財團法人新北市靈鷲山慈善基金會邱雪如專員;電話:(028231-6789,分機2150,或桃園講堂游喬壹秘書;電話:(03346-3093

二、轉知「桃園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清寒優秀獎學金」【須審核資格】

()申請資格:

1.就讀本市家境清寒者:符合低收入戶清寒證明(由鄉鎮市公所出具清寒證明或依戶籍謄本註記低收入戶為憑

2.學業成績: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分數在60分以上者

3.操行成績: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分數在80分以上或均在甲等以上者

()申請截止日:10底前備妥資料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繳交資料:

1.申請表乙份(至註冊組領取)

2.上、下兩學期成績單正本乙份

3.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乙份

4.學生國民身份證(正、反面)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5.申請學生2吋照片貳張

6.學校推薦書乙份

7.低收清寒證明乙份

三、轉知「雲林縣政府112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要點及申請表件可逕自雲林縣政府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布告欄下載(https://education.ylc.edu.tw/

()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雲林縣政府承辦人:謝巧莉,電話:05-5522404

四、轉知「財團法人翔谷慈善基金會112學年度清寒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1.家庭收入:申請人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村里長核發之清寒證明

2.學業成績獎助學金: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或甲等以上者。

3.才藝競賽獎助學金:檢附競賽得獎證明或相關作品、照片以供審查。

()申請截止日:9底前備妥資料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繳交資料:

1.獎助學金申請表一份(至註冊組領取)

2.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3.申請期間之學期成績單影本一份

4.戶籍謄本影本一份

5.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暨同意書一份(至註冊組領取)

6.學生本人之帳戶封面影本一份

7.其他證明文件: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村里長核發之清寒證明影本一份

(2)申請特殊表現學生獎助學金者應附特殊表現成績證明(獎狀、證照影本)

五、轉知「2023第二屆雲之鄉-全國雲林籍仟萬冠名獎績優、清寒子女獎學金」

()申請對象:雲林籍鄉親子弟(學生本人或父母親、祖父母)就讀公私立國中一年級在學學生(112學年度升二年級學生),品學兼優或家境清寒者。

()檢附資料:獎助學金申請表、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影本、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上/下學期成績單、中低收入或低收入戶證明、特殊證明文件及個人成長/生涯規劃等資料,影本請加簽「與正本相符」並蓋章。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2925日(星期一)止,檢附上開資料,遞送或掛號郵寄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24141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183樓之6)審核。

()如有疑義,請洽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郭芳君秘書(電話:02-2981-883325

六、轉知「澎湖縣政府112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澎湖縣政府承辦人:洪雅慈,電話:06-9274400 分機282

()相關書表格式請逕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phc.edu.tw最新消息公告項下(112.9.15公告)下戴相關資料,申請表不敷使用時,請自行影印 使用。

七、轉知「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大手拉小手助學計畫申請」 

()本案相關訊息請至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網站(http://www.you-care.org.tw/)瀏覽公告或逕洽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承辦人:紀盈竹,聯絡電話:(02) 7723-1288 分機18

()補充說明:每月須依基金會提供主題撰寫並繳交當月學習心得暨助學獎學金領用記錄表;每半年從事志工服務 6 小時以上;每年填寫並準時繳交年度成長記錄報告及感恩卡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