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學生(分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及國中學生組,共4組),請各校先進行初賽,各校各組至多送5件作品。 |
(二) | 收件時間:112年11月15日(星期三)至112年12月15日(星期五)止。 |
(三) | 送件方式:親送或郵寄至蘆竹國小教導處收(地址:338006桃園市蘆竹區富國路二段850號)。 |
(四) | 獎勵:各組參加作品取前3名與佳作5名擇優獎勵,學生頒發獎狀1紙與獎勵金,指導教師依學生作品名次予以敘獎或頒獎狀,得獎作品版權歸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所有,用於各項宣導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