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文昌國民中學七十週年校慶紀念衫圖像設計徵選活動比賽辦法
一、學生組:文昌國中及文昌非營利幼兒園在學學生,分為幼兒園組、國中生組。
二、社會組:文昌國中教職員工及畢業校友或其他社會人士。
一、評審標準:設計主題 30%、構圖造型 30%、色彩應用 20%、創作理念 20%。
二、評選方式:
(一)由學校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選,從學生組及社會組中,各選出入選作品。
(二)各組獲選第一名作品將作為七十週年校慶紀念衫圖像或紀念品圖像。
(三)評選結果預計於 115年6月底前公布。除通知得獎人外,得獎名單及作品將公告於本校首頁網站 (https://web.wcjhs.tyc.edu.tw/web/)。
一、評選名額:各組擇優錄取前三名及佳作數名。
二、獎勵方式:
(一)學生組–幼兒園組:
1.獲第一名者,頒發商店禮券500元、感謝狀乙張、校慶紀念品一份。
2.獲第二名者,頒發商店禮券300元、獎狀乙張、校慶紀念品一份。
3.獲第三名者,頒發商店禮券200元、獎狀乙張、校慶紀念品一份。
4.獲佳作者,頒發商店禮券100元、獎狀乙張、校慶紀念品一份。
(二)學生組–國中生組:
1.獲第一名者,頒發商店禮券800元、獎狀乙張、校慶紀念品一份。
2.獲第二名者,頒發商店禮券600元、獎狀乙張、校慶紀念品一份。
3.獲第三名者,頒發商店禮券500元、獎狀乙張、校慶紀念品一份。
4.獲佳作者,頒發商店禮券200元、獎狀乙張、校慶紀念品一份。
(三)社會組:
1.獲第一名者,頒發商店禮券3,000元、感謝狀乙張、校慶紀念品一份。。
2.獲第二名者,頒發商店禮券2,000元、感謝狀乙張、校慶紀念品一份。
3.獲第三名者,頒發商店禮券1,000元、感謝狀乙張、校慶紀念品一份。
4.獲佳作者,頒發商店禮券500元、感謝狀乙張、校慶紀念品一份。
三、各組作品若未達標準,經評審委員認定,名次得從缺。
二、評審得視各組別之實際參賽作品水準,以「從缺」、「刪除名額」或「增加名額」方式彈性調整各組別之獎項名額。
三、凡報名參選者,即視同承認本徵選活動之各項規定。
四、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視需要另行公告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