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鼓勵學校及教師運用桃園市環境教育教材及本市海岸五大環境教育場所進行課程活動,
提供學生多元學習環境與展能舞台。
二、本案活動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一)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年9月28日(星期四)17:00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申請。
(二) 本案經費申請需檢附資料包含以下3項:
1、申請暨審核表(表1)。
2、申請計畫含教學方案(表2)。
3、經費概算表(表3)。
(三) 申請方式:請於112年9月28日(星期四)前將前揭申請資料 紙本經校長核章後,
免備文正本逕寄(送)大溪區田心國小學李麗麗組長收(地址:桃園市大溪區文化路120號,
信封請加註「環境教育教材推廣活動計畫」),另電子檔請寄至ts222408@thes.tyc.edu.tw
(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學校環境教育教材推廣活動計畫),俾利辦理初審作業。
(四) 審查方式:由輔導團遴聘委員進行計畫審核,並依下列項目優先審酌補助:
1、校內已有人員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檢附證書影本)。
2、以本市海岸五大環境教育場所(觀新藻礁、許厝港重要濕地、草漯沙丘、
新屋石滬、海洋客家牽罟文化館)辦理活動者。
3、計畫(活動內容、教學方案、經費規劃等)符合本案要旨,
且明確傳達友善環境、永續發展之理念,並確實可行。
(五) 經費補助:
1、運用環教繪本、擇海岸五大環境教育場所,實施教學活動或是體驗教學活動(含門票、
車資、保險、材料等),最高補助新臺幣1萬5千元為原則。
2、結合閱讀教育,運用環教繪本、擇海岸五大環境教育場所,辦理主題活動或營隊
(含門票、車資、保險、材料、鐘點費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辦理…等),最高補助新臺幣3萬元為原則。
3、邀請專家或學者蒞校,運用環教繪本,辦理生態講座活動(含材料、鐘點費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辦理…等),
每校補助7500元整。
(六) 相關活動諮詢請逕洽承辦學校田心國小李麗麗組長,電話:03-387200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