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平興國民中學 函 |
地址:32448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300號 承辦人:設備組長 徐志蓮 電話:(03)4918239#240 電子信箱:b3510.lily.hsu@gmail.com |
受文者:桃園市立文昌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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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8月24日 |
發文字號: | 興國教字字第112000640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376439644X_1120006403_ATTACH1.pdf、376439644X_1120006403_ATTACH2.pdf) |
主旨: | 有關本校辦理「112年度中小學發明展選拔暨展覽會」一案,請貴校鼓勵師生踴躍參加。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教育局112年2月20日桃教資字第120013351號函。 |
二、 | 旨揭計畫活動重要時程如下: |
(一) | 初審: |
1、 | 對象:本市各國中小學生,分為國中組及國小組。 |
2、 | 線上報名:112年9月27日(星期三)前完成初審線上報名及報明表(附件一)與初審作品摘要說明表(附件六)檔案上傳(.pdf格式)。活動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psjh.tyc.edu.tw/inventor/home |
3、 | 紙本資料送件日期:(附件一~附件六)共6 件請各校於9 月27 日(星期三)前,請使用附件七貼於信封封面送達或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時送件者不得參賽。 |
(二) | 複審: |
1、 | 對象:通過初審之隊伍。 |
2、 | 線上報名:112年10月24日(星期二)前完成複審線上報名以及將 複審完整說明表(附件八)作品歷程紀錄(附件九)檔案上傳(.pdf格式)。活動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psjh.tyc.edu.tw/inventor/home |
3、 | 送件日期:112年10月24日(星期二)至112年10月25日(星期三)上午8時~下午4時,將參賽實體作品及複審完整說明表等複審資料送至平興國中,於112年10月26日(星期四)進行複審,請詳參實施計畫。 |
(三) | 本案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平興國中教務處賴玉芳主任或徐志蓮組長,電 話:(03)4918239轉210或240。 |
三、 | 檢附實施計畫與發明展重要日程表。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 |
副本: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