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習時間:113年11月6日(星期三)下午13:00至16:00。
二、研習地點:本校培英樓4樓視聽教室。
三、研習主題:特教生偏差行為正向管教不違法實例。
四、研習講師:台灣基隆地方法院吉靜如主任調保官。
五、參加對象:以本校校內職員、特教教師、特教助理員優先 錄取,若有餘名額開放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教職員、特 教助理員、家長。
六、報名方式:請於113年11月6日(星期三) 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 - 縣市特教研習-開啟查詢-點選縣市(桃園市)學年 (113學年)(上學期)-點選「登錄單位-龜山國小」報名。
七、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參與人員在不 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