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2年5月18日清語研所字第1129003731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學分班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
(一) | 報名日期:112年7月3日至7月7日。 |
(二) | 招生對象:大學(含)以上,具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之。 |
1、 | 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偏遠地區學校從事族語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4學期且現職之族語老師、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
2、 | 最近5年內(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5年)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原住民族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4學期之族語老師、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人員或代理教師。 |
3、 | 現職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且實際服務累計滿4年以上。 |
4、 | 經原住民委員會公告瀕危語言之族語言推動組織等單位推薦,並經原住民族委員會造冊在案之族人。 |
(三) | 開設班別: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
(四) | 招生人數:25人。 |
(五) | 修業年限:至少2年。 |
(六) | 上課時間:學期間之週六或週日及寒暑假之週一至週五。 |
(七) | 上課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新竹市南大路521號)或校本部(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
(八) | 收費標準:報名費新臺幣(以下同)1,300元,每學分3,500元 |
三、 | 其他詳情請見附件及https://gitll.site.nthu.edu.tw/p/412-1137-17149.php?Lang=zh-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