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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 - 學生專欄 | 2024-02-22 | 點閱數: 151

旨揭實施計畫摘要如下:
(一) 徵選類別及參賽組別:
1、 童詩創作:國小組(小學1至6年級)。
2、 作文賞析:
(1) 低年級組(小學1至2年級)。
(2) 中年級組(小學3至4年級)。
(3) 高年級組(小學5至6年級)。
3、 中學生作文:國中1至3年級。
(二) 活動內容與參賽方式:
1、 活動內容:上下學期各辦理1次為原則(預定於4月與10月辦理);每學期設定一主題,學生可就主題內容將自己的概念與想法透過文章寫作、童詩創作等方式呈現。
2、 參賽方式:
(1) 報名方法:請逕向學校辦理報名手續(報名方式及收 件期限各校依截稿日程自訂,只需於本局核定收件期限前由各校承辦教師收齊後,統一於截稿前完成作品報名與上傳程序)。
(2) 徵稿時間:依本局核定辦理日程公告徵稿主題與辦理 期程,請學校教師統一將參賽作品上傳至「桃園市閱 讀計畫網站」(http://read.tyc.edu.tw),完成投稿。
(三) 參賽資格:每類別每人限參賽1件作品(國小依照年段與 主題投稿),不接受以共同創作方式投稿,另請學校教師 統一收齊後(4月底及10月底,依本局公告日期為準), 將各校學生投稿資料(學生繳交電子檔案後由承辦老師傳 送文字檔案至投稿網站)一併上傳。
(四) 錄取名額及獎勵:
1、 童詩創作、作文賞析及中學生作文計3項(共5組),每 組獎勵如下:
(1) 特優5名:獎狀1紙,禮券500元(5組共計25名)。
(2) 優選15名:獎狀1紙,禮券300元(5組共計75名)。
(3) 佳作15名:獎狀1紙,禮券200元(5組共計75名)。
(4) 入選:獎狀1紙(擇優至多以參賽人數10%以內)。
2、 以上獎項由本局審核後頒發以資獎勵;獎項依實際參賽 作品數量給獎,經評審裁定結果得從缺。
(五) 評選:組成評審委員會評選,比賽結果將於每學期中(預定每年6月與12月,依本局公告日期為主)公布於「桃園市閱讀計畫網站」(http://read.tyc.edu.tw),獎勵名單與獎狀經本局核定後,以掛號郵寄方式請各校轉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