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簡稱國健署)113年1月5日發布之新聞稿(如附件)指出:
世界衛生組織(WHO)公布之「加熱菸對健康影響研究實證報告」,提到菸品業者錯誤之行銷策略包括:
宣傳指定菸品(加熱菸)健康風險比紙菸更低、可作為紙菸之替代品、能減少二手菸及異味等。
事實上,指定菸品與紙菸均會成癮,且無助於戒菸。
二、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使用未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指定菸品,
亦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未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及其必要之組合元件;
另依同法第17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20歲之人。
三、有關指定菸品危害資訊及相關衛教資源,可參考國健署建置之「大口呼吸無菸空氣 別碰電子煙及加熱菸」專區
(網址:https://tw.news.yahoo.com/topic/2020health)及「健康九九」菸害防制館(網址:https://gov.tw/3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