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3年6月28日北教大進字第1131040076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招生簡章業於113年6月15日(星期六)公告於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進修推廣處招生系統網站「最新消息」區,網址(https://diceexam.ntue.edu.tw/),請下載詳閱。 |
三、 | 有關招生簡章,摘要說明如下: |
(一) | 招生人數:1班,共25人。 |
(二) | 招生對象(報考資格): |
1、 | 大學學歷:具備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者。 |
2、 | 語言認證:取得以下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之證明(擇一提供) |
(1) | 中央教育主管機構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 |
(2) | 其他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 簡稱CEF)B1級(含)以上閩南語認證考試有效合格證書(本資格之認定,以經辦理閩南語認證考試單位自行對照CEF架構,將相關研究、報告公告於其官網,證明所辦認證考試及合格證書符合CEF B1級(含)以上之公認標準,供機關學校或民眾參考運用者為限)。 |
(3) | 依「國民教育法」第24條第4項規定,具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資格者,免具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但須檢附資格證明影本。 |
3、 | 工作證明:最近5年內(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5年)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現職之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老師(報名者除於國民小學實際從事閩南語文教學工作之年資外,得併計中等教育階段之同語文教學年資。)。 |
(三) | 報名方式及時間:一律採網路報名。 |
1、 | 繳費期間:請於113年7月15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3年8月28日(星期三)下午5時,至報名網站登錄,取號繳費。 |
2、 | 報名表填寫及列印期間:113年7月15日(星期一)至113年9月5日(星期四),至進入報名網站上方「報名作業」→點選「填寫網路報名資料」→「列印報名完成文件」。 |
3、 | 報名資料及書面寄送期間:113年9月5日(星期四)前(含)信封貼上報名表件專用信封封面,以限時掛號寄出,郵戳為憑。 |
(四) | 錄取方式:書面審查成績前25名為正取,其餘為備取。 |
(五) | 開設課程:需修習國民小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門課程與教育專業課程、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專門課程,修畢總學分數共70學分。 |
(六) | 修業年限:至少2學年,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得因課程調整需求,保有調整異動之權利。 |
(七) | 上課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如因疫情等特殊狀況,得改採遠距教學方式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