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精神,精進中小學教師生 命教育專業知能,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大學辦理「高級中 等學校綜合活動領域生命教育科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 分班」及「教師在職進修生命教育增能學分班」,學分費 皆由教育部全額補助。
二、旨揭學分班相關資訊重點說明如下:
(一)生命教育第二專長學分班:
1、招生對象: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之在職專任教師為原則,具備中等學校教師證書,並任教於中等 學校。
2、課程學分及上課地點:修習專門課程15科,共30學 分,分別於臺北班(國立臺灣大學)及臺南班(國立 臺南第一高級中學)開設各1班次,共計2班次;另依 「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 修作業要點」第8點規定,對於偏遠地區、花東及離島 地區教師提供交通與住宿補助。
3、修業期間:114年6月至115年12月。
4、上課時間(學期間與寒假為週末上課,暑假為週間上 課)
(1)臺北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至4時。
(2)臺南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 4時30分。
(二)生命教育增能學分班:
1、招生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或特殊教育中等以下學 校具備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教師。
2、課程學分及上課地點:包括初階課程3學分、進階課程 2學,共5學分,分為國小、國中及高中職組,於國立臺灣大學開設辦理。
3、修業期間:114年6月至114年8月。
4、上課時間: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30 分。
(三)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29日(星期四)止,詳 細第二專長班及增能學分班報名資訊請參閱附件。
四、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 心吳小姐,聯絡電話:(02)33661755轉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