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年6月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51709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暑假期間安全,請各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另提醒教師多加關懷、了解學生身心狀況,適時給予輔導協助。
三、假期將至,為維護學生健康及安全,就下列事項加強提醒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事件,下列相關宣導 : 詐騙防制、交通安全、活動安全、藥物濫用防制、校園及人身安、居住安全、宣導資訊素養與倫理教育、網路賭博防制、犯罪預防、校園傳染疾病及師生健康等,請詳閱附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