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10月9日部法二字第114588456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
| 二、 |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條文,銓敘部前以114年9月25日部法二字第1145877790號函轉知(本府114年10月1日府人考字第1140282516號函諒達)。 |
| 三、 | 檢送考試院、行政院前開114年10月9日考臺銓二字第11400039261號、院授人培揆字第11400026152號令影本1份,銓敘部並已登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人事法規/法規動態/法規司項下),請自行下載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