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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網路公告 | 2023-07-03 | 點閱數: 634

一、代理教師:

1.表演藝術科(實缺):從缺(未有人員報考)

2.家政科(實缺):正取—黃0君;備取—蔡0珠

3.生活科技科(實缺):正取—邱0博

4.童軍(虛缺):從缺(未有人員報考)

二、鐘點代課教師:

1.體育科:從缺(未有人員報考)

2.音樂科:從缺(未有人員報考)

3.表演藝術科:從缺(未有人員報考)

4.輔導科:從缺(未有人員報考)

5.童軍科:從缺(未有人員報考)

6.資訊科技科:從缺(未有人員報考)

7.特教身心障礙類科:從缺(未有人員報考)

三、以上正取人員請於112年7月4日上午10時至12時攜帶身分證、學經歷證件及郵局存摺影本至本校人事室報到,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本校第2次代(課)教師甄選未錄取科目續辦第3次招考:

(一)代理教師:

1.表演藝術科(實缺):1名(身心障礙者尤佳)

2.童軍(虛缺):1名(身心障礙者尤佳)

(二)鐘點代課教師:

1.體育科(約18節)1名(身心障礙者尤佳)

2.音樂科(約12節)1名(身心障礙者尤佳)

3.表演藝術科(約18節)1名(身心障礙者尤佳)

4.輔導科(約9節)1名(身心障礙者尤佳)

5.童軍科(約12節)1名(身心障礙者尤佳)

6.資訊科技科(約18節)1名(身心障礙者尤佳)

7.特教身心障礙類科 (約16節) 1名(身心障礙者尤佳)

(三)報名日期:112年7月5日8時至12時

(四)甄選日期:112年7月6日。

(五)報考人員資格: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或第3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五、其餘內容請參見甄選簡章(請至本校網頁最新消息下載)。